《周口师范学院章程》发布

  李伟        2015-01-16        441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,《周口师范学院章程》已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、校长办公会审议、学校党委会审定、河南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并于20141225通过了河南省政府教育厅常务会议审定核准,现已履行完毕法律程序,予以发布。

  本次发布的《周口师范学院章程》为最终文本,自发布之日起,具有法律效力。学校和校内各单位应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,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健全内部管理体制,依法治校,科学发展。各级政府、社会各界组织应共同尊重、遵守、支持和监督《周口师范学院章程》的实施。实现周口师范学院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依法办学,为现代化建设发挥更大作用。

周口师范学院

二0一五年一月十六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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